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开放大学、宿松开放大学,省校各教学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稳步实施“科研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有组织科研,推进教师科研能力和科研团队建设,持续提升办学体系科研水平,有力助推学校事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科研项目设重点和青年两个类别,其中重点项目围绕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科研计划设选题指南,主要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开放大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由申请者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开展研究;青年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申请人依据研究问题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是我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已整合的市级开放大学,系指开放大学专职教职工)。
(一)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在校工作一年(含)以上,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对于已经获得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优先给予资助。已经获得2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经费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
经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项目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0.5万元/项。省校申请人承担的立项项目,资助经费由省校在项目立项后全额拨付。市级开放大学申请人承担的立项项目,资助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前述资助标准。
(二)青年项目
经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项目0.2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0.15万元/项。项目资助经费由省校统一拨付。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一次限报一个项目,作为参加者参与同期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三)项目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项目申报不予受理:已主持省校、国家开放大学、省教育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及前述项目的子项目尚未结项者;根据《关于公布安徽开放大学集中开展科研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开大科〔2021〕1号 ),在2021年度学校集中开展的科研项目清理工作中,所承担的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项或者终止的。
(四)市级开放大学申报重点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送交书面申报材料时说明资助额度,不能提供资助经费的,申报不予受理。
(五)市级开放大学申报青年项目,必须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并在送交书面申报材料时予以说明。不能提供配套经费的,申报不予受理。
(六)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须在选题指南的范围内。
五、申报方式
以市级开放大学、省校教学学院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积极申报项目(省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专业归口教学学院进行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统一报送工作。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报送
1.每个项目报送《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申请课题设计论证活页》(2023年版)各一式一份,以市级开放大学、省校教学学院为单位为单位集中报送省校科研处。
2.各申报单位须同时报送《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
1.《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申请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电子稿,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
2.《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情况一览表》电子稿。
上述材料由各申报单位统一发送至:kyc@ahou.edu.cn。
七、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八、结项成果要求
(一)重点项目结题,符合如下其中1项即可:出版学术著作1部;至少发表1篇三类以上(注:分类标准依据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被厅级(含)以上机关单位采纳;以软件为结题成果的项目,结题时须出具软件使用单位的使用效益评价报告,且评价结论为“优秀”。
(二)青年项目结题,应公开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研发1个(含)以上应用软件。其中,以软件为结题成果的项目,结题时须出具软件使用单位的使用效益评价报告,且评价结论为“合格”及以上。
(三)专著(论文)正式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安徽开放大学科研项目名称、类别和批准号等字样。
(四)结题成果中,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不得少于1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磊 程晓露
电话:0551-63659477
E-mail:kyc@ahou.edu.cn
附件:通知附件.rar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