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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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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09:01:28 阅读:1531 来源:教务处

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省校开放教育学院:

为规范做好本学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开教〔2022〕3号,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3〕14号,附件2)、《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 (国开教函〔2024〕18号,附件3)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

1.学员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学习中心初审合格后在“一平台”填报免修、免考申请;

3.各市级开放大学(含广德、宿松开放大学)在“一平台”中对本校所有免修免考申请进行初审;

4.省校完成分部审核,提交国开终审;

5.国开在系统中反馈终审结果。

三、几点说明

1.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如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申请免修、免考理工英语3、理工英语4课程,需在同一个学期完成申报。

2.选择“注册年龄满40岁”作为申请条件,务必在“替代材料类型”里选择“注册时年满40岁”,选择其他类型的不予通过。

3.注册时年满40岁,以课程替代英语时,选择替代课程后成绩会自动关联上,附件材料中无需提交成绩页截图。

4.以教师资格证书免课程的,如教师资格证颁证超过8年,填写最近一次审核的时间,且提交材料中要有审核页图片。

5.所有附件材料必须要清晰完整。身份证材料须双面提交。

四、工作要求

1.各办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免修、免考工作,应认真研读工作文件,做好申报组织、材料存档及结果反馈等工作。

2.各办学单位应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系统发布的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与审核,截止后不再接收补报。

3.各办学单位要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严格审核流程,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学员填报的《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及有效证明材料由各学习中心存档备查。

五、联系方式

省校教学管理科:李莎莎   

电话:0551-63657195


附件见工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