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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本专科专业课程 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16:03:34 阅读:2310 来源:教务处

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省校开放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免修、免考管理工作,联通开放教育与其他形式高等学历教育、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认可,做好本学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免修、免考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2022秋至2023秋入学的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且符合《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开教〔2023〕3号,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3〕14号,附件2) 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学员。

二、申报与审核方式

学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学习中心初审合格后在“一平台”填报免修、免考申请;各市级开放大学(含广德、宿松开放大学)在“一平台”中对本校所有免修免考申请进行审核,并提交《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至省校教务处。

三、申报与材料提交时间

市级开放大学网上审核与电子版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90657139@qq.com。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市级开放大学(含广德、宿松开放大学)高度重视免修、免考工作,认真做好宣传与申报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新老学生及时申报。

2. 各市级开放大学(含广德、宿松开放大学)应严格按照免修、免考管理办法对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审核,验证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把好初审关,并做好材料存档工作,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员。

3.学员填报的《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习中心存档备查。申报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补报,逾期未报或漏报的学员顺延至下一学期申报。

4.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开教〔2023〕3号)文件要求,原则上免修、免考获得课程学分,不免课程学分费,课程学分费收费按学生注册入学时收费标准执行。

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如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申请免修、免考理工英语3、理工英语4课程,学员需在同一个学期完成申报。

5.免修、免考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省校教务处。联系人:姚艳杰,联系电话:0551-63657195。


附件:

         附件1: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开教〔2022〕3号).pdf


   附件2:国开教函〔2023〕14号  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pdf


   附件3: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docx


          附件4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报情况登记汇总表.xlsx

 

                              安徽开放大学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