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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17:11:53 阅读:2153 来源:教务处

校内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范围、类别、申报条件,申报所需各类材料的下载,以及有关材料填写的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四)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二、申报方式

以教学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积极申报项目。项目申报所需各类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个人填写并报送学院,学院初审和集中申报,学校统一审查报送”的形式。

(一)个人填写

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附件1)和申报指南(附件2),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完整版)一式两份和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两份(完整版、隐去申报人和相关参与人员信息版各一份),电子版材料按照《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5)要求命名。

(二)学校初审和集中申报

学院初审和集中报送申报材料。学院汇总整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审查范围包括: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与要求,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等。学院集中报送教务处的材料包括:1.前述第(一)项个人填报的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情况一览表》(附件6)纸质版1份,请在表中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上述2项材料的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李莎莎处。

(三)学校统一审查报送

质量工程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查。经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拟推荐项目申请人通过“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四、学院统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3116上午11:3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莎莎

联系电话:0551-63657195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