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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13 02:57:26 阅读:8566 来源:总务处、保卫处(合署)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皖电大办[2013]87号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组织                                      

成立学校物业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工作,研究制定考核方案。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是对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与水平的综合评价,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服务合同进行。

考核对象是与我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公司。

考核方式为由监管部门根据监管的物业服务范围和监管记录,按月、学期、学年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填写《物业服务工作考核表》。

为提高考核的公信力,可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是依据我校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约定承担的服务内容,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考查、核实其履约状况,给出得分和评价意见。

我校目前与新亚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四份,涉及的服务内容有:1、校园安保;2、清洁卫生;3、水电维护;4、学生宿舍管理;5、校区绿化。

四、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是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划分,在学校对应的物业服务监管职能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意见。为便于直观反映物业服务的状况,采取综合得分评价法。即,设置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85分为优质;61分--84分为合格; ≤60分为不合格。

分值分配如下:校园安保35分,清洁卫生20分,水电维护10分,学生宿舍管理30分,校区绿化5分。细化得分计算表见附表1-4。

物业服务对应监管部门为:

1、校园安保由校保卫处负责;

2、清洁卫生、水电维护、校区绿化由总务处负责;

3、学生宿舍管理由城建学院负责。

考核实际得分由物业服务监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完成情况计算得出,由考核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汇总。

五、考核结果运用

1、物业服务考核为结果优质,学校全额支付物业管理费。月、学期、学年考核结果均为优质,建议学校续签合同。

2、物业服务考核结果为合格,学校全额支付物业管理费,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物业服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按合同约定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实施,由学校物业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表1、校园安保考核表.docx
附件:
附表2、清洁卫生考核表.docx
附件:附表4、学生宿舍管理考核表.docx

附件:附表3、水电维护、校区绿化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