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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11 10:41:00 阅读:5228 来源:招生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学生处

各分校,各县工作站(学院),校内各单位、处室:

  办学体系是开放大学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开放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建校40多年来,依托办学体系,安徽开放大学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全省城乡各地,为广大求学者在本地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提供了更多机会,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支持服务,为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安徽开放大学各基层办学单位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随着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在继续教育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地方机构人事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资源整合重组的背景下,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面临更多新挑战。

为提升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办学体系整体合力和综合实力,提高体系办学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开放大学,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体系办学

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立足成人和远程教育办学特点,发挥办学体系与信息技术优势,形成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构建办学体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办学体系各级办学单位、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形成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意识形态工作强大合力;加强办学体系党建工作协调与交流,提升办学体系党建工作水平。

二、加快推进办学体系整体转型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放大学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快安徽开放大学建设。依据《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安徽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市、县级广播电视大学更名,组织指导市、县级开放大学建设,并以更名为契机,实现办学体系整体转型发展。

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理清办学思路,深化不同教育形式的发展融合,形成学历教育、职业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多种教育协调发展新格局,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以项目为抓手,促进办学体系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合作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形成整体优势。依托办学体系建立完善安徽老年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和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加强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老年远程教育和社区教育网络平台、学习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发挥办学体系在老年远程教育、社区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三、理顺管理体制,推进体制创新改革

坚持和完善“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开放大学教育管理体制。安徽开放大学实行省、市、县三级办学,各级办学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应的办学和服务职能,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在当地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维护体系办学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0〕6号)中关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资源整合优化过程中,保障开放大学基层办学单位履行相应的办学和服务职能”和省教育厅等五厅委《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教高〔2003〕8号)中关于“在我省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中并入地方高校的市级电大分校,要保留电大分校的名称,有一名校级领导兼任电大校长,单独核定人员,设立工作机构,认真履行电大分校的各项职能,坚持电大教育的特色优势,确保电大教育办学系统网络的有序运行”的意见要求,合并的市、县级电大要积极争取所在院校的重视支持,在法人资格(法人地位校园校舍(办学场所)、机构人员、经费收支等方面保持电大办学的独立性。

探索一体化办学。加快完善覆盖全省的一体化办学体系,健全安徽开放大学各级办学单位共建共享共发展的新机制,形成全省开放教育事业发展共同体。安徽开放大学和各市级电大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办学体系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促进集约共享和高效运行,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以办学项目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省校和市级电大对体系内或区域内教学组织、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学资源、师资队伍等方面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分步、分类探索体系内或区域内教学、管理、服务、招生、收费等办学环节的一体化运行模式,重点解决县级办学单位在招生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办学体系的整体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

做强基层办学组织。建立市、县级电大办学水平考核评估制度和准入退出机制。对于不能为本地区充分提供开放教育服务的基层办学单位,安徽开放大学或市级电大可以其它形式直接介入其区域提供教育服务,优选办学规范、实力强的单位进行合作办学,补全完善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市级电大要切实履行对县级电大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如有市级电大对县级电大不愿管理或管理不力的,则试点由安徽开放大学直管其所属县级电大。

四、优化办学体系运行机制

建立安徽开放大学与市级电大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年一次),总结分析、部署安排办学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研究、探讨、交流体系办学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共同谋划体系发展。

进一步建立完善办学体系激励机制。1.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在进一步做好办学先进单位评选、三育人、优秀辅导员等评比表彰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安徽开放大学优秀基层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招生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评选一次),教学先进集体(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2.建立体系建设专项基金,完善以项目支持、发展援助、工作奖励、文体竞赛奖励等为抓手的激励机制,安徽开放大学每年从开放教育学费提成中抽取3%-5%的比例作为专项基金,一是对基层办学单位开展的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办学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助和扶持,二是对基层办学单位重要专项工作(如教学工作、招生工作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实施专项奖励,三是对评选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给予奖励。3.开展“安徽开放大学示范性基层办学单位”创建活动,选树基层办学单位办学品牌,创建一批在办学思想、教学质量、基础设施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办学单位,带动各级办学单位强化体系意识,推动体系内涵建设。

改善基层办学单位办学经费保障条件。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五厅委印发的教高〔2003〕8号《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电大教育机构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全额返还,不得冲抵财政拨款和调控截留”的要求,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为基层办学单位办学所需经费争取支持提供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各级办学单位要保证学费收入的大部分用于开放教育教学工作和改善开放教育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的要求,加大对开放教育办学投入,保障开放教育招生、教学、考试、学生管理等办学业务经费开支。

建立办学风险预警和事故问责制度。省校和分校均加强对基层办学风险的分析和研判,建立预警机制。对各级各类办学管理中出现的因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利益损失的行为予以问责,对办学单位中心工作落实不力、应付敷衍予以通报批评。

五、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贯彻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以科学、统一的质量观辐射引领办学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在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模式改革、教学环节落实、教学效果评价上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在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学管理中明晰共同发展目标、使用共同平台载体、遵循共同行为规则。

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互联网+”教育教学要求的管理与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在线教学的质量和水平,深化专业与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学习效果评价改革、实践教学方式改革,构建更加开放灵活、高效便捷的教学新模式。依托办学体系和信息技术两大支撑,促进体系内或区域内的一体化教学,提升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整体教学能力和水平。

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办学体系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组织推动,推进办学体系智慧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学体系云教室建设工程并对市级电大给予专项经费资助,实现远程并班教学、远程双向视频交互、移动直播录播以及大数据分析评估等功能,构建资源共享、智能开放的教育教学环境。进一步推广应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加强非学历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网络平台的共享应用。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及其共享平台建设,扩大、提升对办学体系的数字化学习资源供给能力。以信息化环境构建促进教学管理创新,综合配置办学体系内优质教学资源,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突破制度瓶颈,建立相对统一的办学体系师资队伍培养机制,强化办学体系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发展制度,建立办学体系教师能力标准、教师行为规范,扩展和理顺安徽开放大学及市、县级电大不同层面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分享、评优、竞赛、交流、调研、培训等活动,依托教学团队建设引领带动基层教师远程教学能力、信息技术能力、教学管理能力、教科研能力提升。

强化质量监控。落细落实国家开放大学2.0版质量标准,推进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办学质量标准的迭代升级,构建动态质量监控系统,借助大数据平台实施实时监控,用关键数据衡量反映办学体系办学的真实情况,定期开展网上和实地教学检查,公布数据,列出排行,共享经验,互学互帮,形成办学体系教学改进和提升长效机制。

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对系统的服务质量

完善联系基层电大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徽开放大学校领导联系基层电大制度、安徽开放大学教学学院联系基层电大教学工作制度,增强安徽开放大学为基层办学单位服务的针对性。

加强调查研究。校领导、与基层电大业务联系紧密的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1次实地调研,了解分析基层电大的办学现状、办学诉求与建议,研究解决基层电大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培训交流。分类组织教学业务、教务管理、招生、科研、信息技术等业务培训,不定期举办基层电大负责人研修班,提升基层电大的管理和业务能力,各类培训每年总数不少于3次;加强办学体系之间横向学习交流,促进体系成员与全国其他省市开放大学、兄弟高校之间的学习交流,每年组织学习交流不少于1次。

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教学、管理、服务中的扯皮推诿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事程序,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对基层电大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完善办学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办学体系治理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对办学体系管理坚持制度先行,有规可依。全面梳理办学体系办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建立完善涵盖教学、教务、招生、科研、信息化工作、资源建设等业务管理以及考核、激励奖惩、服务等方面制度体系,织牢、织密制度之网,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办学体系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办学体系治理能力。

八、加强和改进办学体系宣传和文化建设

加强安徽开放大学与市、县级电大宣传工作的对接和协同配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凝聚系统力量,开展系列宣传。重视开放大学办学品牌宣传,彰显开放大学文化特色和品牌形象,提升安徽开放大学的办学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积极宣传安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师生的先进事迹,增强全省教职工推进学校转型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广大学员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

坚持文化引领,促进办学体系和谐共生。系统总结开放大学发展历程,凝炼开放大学文化精神,丰富开放大学文化内涵。探索推进办学体系网络文化建设,定期举办网络文化艺术节。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办学体系文体活动(每年至少1次),推进办学体系文体活动常态化,创建办学体系文化品牌,持续组织开展校园读书创作活动、网络歌手大赛、“远教杯”乒乓球赛、“开放杯”羽毛球赛、“乐学杯”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等,促进情感交流,增强办学体系凝聚力。

九、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校长统筹推进办学体系建设,定期研究解决办学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分管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办学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定期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  

落实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省校制定落实意见任务分解表,校内相关单位、处室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任务分解,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逐一推进各条意见落地生效。各市、县级电大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落实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落实本意见为契机,开展办学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为本意见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