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为规范学分银行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工作,特制订本标准。
二、 认定与转换标准
(一)学历教育领域的认定与转换(见图1)
1.认定与转换的时效:专业课程与公共基础课互认5年内有效;专业基础课程互认8年内有效。
2. 同层次学历教育的认定与转换
(1) 中专层次:同一门课程(包括专业课和基础课)在A校考核合格,可将成绩带入B校。
(2) 专(高职)、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层次:同一门课程在A校取得的学分可直接带入同层次院校的同一门课程,不够的学分在B校重修获得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
(3)不同层次学历教育的认定与转换
○ 高层次学历教育学分可带入低层次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 低层次学历教育学分原则上不可带入高层次学历教育学分,但对于教育部统一设定的公共基础课,如课程相同,可以高低层次教育学分互认。
(二) 非学历教育领域的认定与转换(见图2)
1、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分认定
继续教育学时与学分折换标准为:36学时等于1学分。
2、 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
○从业资格证书可转换成一门相近专业课程所需学分或实践环节4学分。
○执业资格证书可转换成两门相近专业课程所需学分或实践环节8学分。
3、国家认可的其他证书的学分认定
○ 英语类:CET-4证书可转换成中专、大专(高职)、本科学历教育非英语专业公共课程英语所需学分或英语专业一门专业课程所需要学分;CET-6证书可以转换成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教育非英语专业公共课程英语所需学分或英语专业一门专业课程所需要学分;
○ 计算机类: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可转换成大专(高职)及以下学历教育非计算机专业公共计算机课程学习所需学分或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学习所需学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可转换成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非计算机专业公共计算机课程学习所需学分或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及一门专业课程学习所需学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可以转换成硕士及以下学历教育非计算机专业公共计算机课程学习所需学分或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及两门专业课程学习所需学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可以转换成硕士及其以下学历教育非计算机专业公共计算机课程学习所需学分或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及四门专业课程学习所需学分。
(三) 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互转换
1、 参加学历教育当年的学时可以转换成当年所需要的所有继续教育学时。
2、 取得各类证书当年可转换成继续教育72学时。
三、 附则
1、 本标准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本标准解释权归安徽省学习成果认证中心。
3、 转换规则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