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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学术刊物的操作与学术的独创性

发布时间:2009-03-27 12:00:00 阅读:5149 来源:科研处、现代远程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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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文已经提到,忽视学术积累是"低水平重复"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缺乏学术批评和不 重视学术研究的独创性,也是制约学术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从技术和体制层面来看,中国学术杂志实施的也是典型的高投入低产出的操作方式。

 

西方学术刊物是学术批评的主要阵地。中西方在学术刊物的操作上有很大的不同。以我较为 熟悉的有关历史和中国研究的学术杂志为例,大多数都没有所谓的"编辑部",一般只有一 个编辑(editor),负责杂志的学术事务,如编稿和发稿等,另外还设有一个编辑助理 (assi- stant editors)。规模较大的杂志则有若干副编辑(associate editors) 和助理。与中国不 同的是,这些编辑和助理几乎都是兼职的,不象国内大多有专职的主编、副主编、编辑主任到编辑等位置。美国学术杂志编辑一般是大学教授,其本质工作是教学和研究,编辑杂志则 是他们的"专业服务" (professional service)。如《近代中国》(Modern China)是由加 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黄宗智教授(Philip C. C. Huang)编辑,《晚期中华帝国》(LateImperial China)由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历史系罗威廉(William T. Rowe)教授编辑,《二十世 纪中国》(Twentieth-CenturyChina)由密西根州立大学历史系韦思谛(Stephen Averill)教 授编辑。有些属于学会的杂志则公开招聘,有一定任期,因此杂志也会因编辑的改变而转移地方。如《亚洲研究季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由美国亚洲研究学会主办,现在的 编辑是明尼苏达大学历史系教授,美国历史学会主办的《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Histo- rical Review)的编辑和副编辑目前都是印地安那大学历史系的教授。

 

显然,这种操作方式使美国的学术刊物相对中国来讲成本要低得多,而且在美国发表学术论 文没有任何稿费,这除了使杂志的成本进一步降低外,也使学者们的学术研究、论文写作和发表成为纯学术活动,避免了追逐经济利益的功利行为。

 

大多数美国人文社会科学杂志对文章篇幅较国内同类杂志为宽,一般可在在中文的1.5-2万字 左右,如与中国研究有关的《近代中国》和《亚洲研究季刊》等都是这个标准。《美国历史评论》要求正文不得超过8000字(words) 或30页打印稿纸,大约合中文1.5万字左右,当然该 刊文章一般注释都较长,加上注释则有2万余字。而《城市史杂志》(Journalof Urban His- tory) 则更限定正文加注释应在30打印页之内。当然也有个别杂志例外,如哈佛燕京学社出 版的《哈佛亚洲研究杂志》(Harvard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便无字数限制,论文一 般都在3-4万字以上,但该杂志为半年刊,以古典文学和古代史为主,读者范围很窄。不过,即使那些有字数规定的杂志有时也有例外,如1964-1965年《亚洲研究季刊》便分三期发表施 坚雅(G. William Skinner)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 的长文,不过这篇论文堪称经典,是施氏模式的奠基之作,能受此殊遇也并不奇怪。后该文被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将三部分合印再版(我在80年代撰写《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1993年版]一书时,便得到施氏寄赠的合印本)。

 

由于只有一、二个编辑,人力和智力都有限,因此在选稿上可以说是基本依靠同行专家。一 个杂志基本都有十几到数十编委,多为颇有成就的学者,分散于各大学,他们便是最经常的审稿人,但编辑还有一个更长的审稿人名单。一般是先请两位评审,若两人对稿件的意见一 致,编辑则根据其意见决定是否发表;若意见相反,则再寄给第三人评审。有的杂志则更为严格,如《美国历史评论》审稿分三步:首先编辑初选,然后寄该刊编委复议,最后寄出匿 名评审。该刊宣称所发表的文章至少都经过六位专家审阅。一般来讲,审稿人把审稿视为一项严肃的工作,一些有名的教授每年要花非常多的时间在为出版社和杂志审稿上,我自己有 幸读过一些学者的审读报告,从宏观要旨到微观细节都有详述,所花费的精力和时间一看便知。学术杂志除要求评审者写出具体的书面报告外,一般还要求评审者在对原稿可发、修改 后可发、不发作出选择,并陈述其支持或反对的理由,例如是否是独创性研究,本文的发表对其领域是否有独特的贡献等。

 

可喜的是现在国内越来越多的学术刊物开始实行匿名审稿制度,但如果审稿的人本身的学术素质存在问题,如忽视学术规范等,恐怕学术研究的前景并不会由此改观。我曾强调过学术论著中注释对"学术积累" 的重要性,有国内学者对加注的引用与不加注的引用的学术效果 提出过质疑,指出如果论著中只是引述、复述、转述,两者并无本质不同。这种担忧无不道理,这就涉及到强调独创性研究的问题。

 

在独创性研究问题上,中西方的理解是不同的。毫无疑问,国内学术刊物充斥着简单复述和 描述的"学术论文" ,此为许多学者诟病以久。其主要原因,我发现是他们在进行写作时,没有同现存的研究进行任何理论层次的对话。我们常常看到国内一些学术论文的开篇在提到 为什么要研究这一课题时,称是由于这个问题尚无人研究。例如,对清末的地方精英的研究近年中外都重视的题目,如果你发现国内目前尚无学者对四川精英的研究,尽管已有学者对 湖北、江苏等地的同一问题发表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但你仍然可以宣称对四川精英的研究尚属"空白" ,因而有研究的必要。然而在西方,这个题目是否有必要或有价值从事研究 ,则要看你关于四川精英的研究能否对我们所了解的清末精英提出新的或更深入的理解,例如你发现他们与其他地区精英在活动范围、思维方式、行为准则、社会影响等与我们所知的 清末精英有所不同,或者弥补了现存研究的重大缺陷,那么你的课题将是有意义的。否则便没有再从事研究的必要。当然,这里所指的是严肃的学术研究,如果你的目的只发掘一些不 为人知的故事或为地方史志提供一些史实性的资料,也不能说这种努力毫无价值。

 

西方学术杂志特别注重学术著作的评论,在对书评的具体操作上与国内有很大的不同。西方 书评一般分文章(review article)和短评(bookreview)两种,前者实际上更像一种研究论文 ,把同专题的若干著作进行比较研究,其篇幅也与专题论文相差无几。这里所讲的书评主要 是指后者,篇幅不长,短者一页,长者不过三页,简明犀利,没有废话套话。西方的大型学术刊物书评占相当大的份量,有的在篇幅的一半以上。如现在我手边的《美国历史评论》20 01年6月号,文章占187页,书评占189页,共200余篇;又如《亚洲研究季刊》2001年2月号,总共300页,专题文章和书评各占一半,其中书评有90余篇。

 

据我所知,在国内,书评大多是由作者约请人撰写,这就难免碍于情面,因而造成相当大一 部分所谓书评是多吹捧,少批评,实际丧失了其学术评论的意义,国内不少学者对这种现象已十分不满。在美国,学术杂志的书评一般不接受自由来稿,所发书评皆由刊物组稿,其程 序一般是:当学术出版社在某著作出版前,一般会要求作者提供一个希望哪些刊物发表该书书评的名单,该书出版后,出版社便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名单以及该出版社自己认为有关的报 刊杂志,寄送赠书,但该书是否被评或由谁来评则完全是杂志的事。以一本有关中国历史的专著为例,作者可能会建议送《亚洲研究季刊》、《中国季刊》(China Quarterly) 、《美 国历史评论》等。而刊物收到书后,如果编辑认为这本著作值得一评,便会约请他们认为合适的人撰写书评。有些刊物还会将那些收到但没有请人评述的著作刊登在每期的"收到书目 " 中。

 

进行学术评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要与别人的研究成果形成对话或争论,这就必须对 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认真研读,反之则是无的放矢。以最近几年国内关于"公共领域"的热 烈讨论为例,就存在十分明显的误区。我也想借此机会谈谈我的看法。西方进行学术讨论之 前,首先应限定所讨论问题的概念,即确定大家讨论的是同一个对象。但不幸的是,从我已接触到的国内有关文章中,包括对西方有关研究的批评,几乎都把"市民社会"和"公共领 域"看作是同一个概念,因而他们在论述中,总是频繁用"'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因而我们不清楚他们要讨论的究竟是"市民社会"还是"公共领域"。

 

在美国引起这个讨论的罗威廉 (William T. Rowe) 和冉玫烁 (Marry B. Rankin) 等研究" 公共领域"的代表人物对这个概念是十分清楚的,他们的整个研究都是限定在"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 而不是"市民社会" (civil society)。 如果研究者仔细读了罗氏的 《 汉口--一个中 国城市的冲突和社会共同体, 1796-1895》(Hankow: Conflict and Com- munity in a ChineseCity, 1796-1895)和冉氏的《浙江的精英活动和中国的政治演变,186 5-1911》(Elite Activism and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Zhejiang Province , 1865-1911)以及他们的其他有关文章,就会发现他们从未交叉或含混使用"市民社会"和 "公共领域"这两个概念。他们在研究 "公共领域"时,都小心地把其与"市民社会"区别 开来。他们指出从17世纪初以来市民社会便一直是西方政治理论的主题,但公共领域的概念在西方政治理论或历史典籍中却都影响较微,因而对非西方世界更适宜采用。 他们都承认他 们的研究从哈贝玛斯的Public Sphere一词中得到启发,但并非完全哈贝玛斯意义上的"公 共领域"。他们明确表示晚期中华帝国公共领域的产生不同于西欧,但即使西方资产阶级的 公共领域的细节并不适宜于中国历史,然这种中间领域的概念对理解官和民两者间的关系却是有用的。因此他们以英文 public sphere 作为在中国社会中有很长的历史的"公"的领域 的对应词,力图以此概念为契机从一个新角度解释中国近代的历史。但国内的评论者却把他们的关于"公共领域"的研究要么作为"市民社会"来批评,要么反复论证他们对哈贝玛斯 "公共领域"概念的误用,因此整个关于公共领域的讨论似乎从一开始便偏离了方向。

 

由于对学术讨论的概念不清楚,从而降低了学术批评的水平和价值。以我自己的有关研究为 例:我在《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上发表的《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一文,引起史学同行广泛兴趣和讨论。有学者在《近代史研究》上发表《中国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市民 社会问题的研究:现状与思考》一文,不但把我的研究误解为"一篇直接以市民社会为研究对象的文章,"而且因此指责"并无创造性的新见解"。拙文的标题已再清楚不过,研究的 是"公共领域",作者却称之为"以市民社会为研究对象",显然批评者对这两个概念是完 全混淆的。至于说拙文"并无创造性的新见解",则暴露出该学者对于所要讨论的问题的生 疏。罗威廉和冉玫烁关于公共领域的研究的核心观点之一是:太平天国后的社会重建极大地推动了公共领域的扩张。而我的论文即是针对他们的论述,提出了既不同于汉口亦不同于浙 江的公共领域发展的"长江上游模式"。我强调了在长江上游地区清初的社会重建而出现了我称之为的"早期的公共领域"。当罗威廉和冉玫烁笔下的汉口和浙江公共领域在剧烈的扩 张之时,而在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却程度不同地萎缩了。长江上游模式的另一个明显不同的特点,是"官"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在汉口,公共领域的扩张几乎完全是地方精英的积极 活动,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地方政府发起新政之后,公共领域反而遭受到无可挽回的破坏。而在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大力扩张基本上是在20世纪初,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官方 推动的结果。因此,对于官方在公共领域的角色,罗威廉揭示的是冲突,而我强调的却是合作。

 

此一例子再次说明学术批评的不易,其水平的提高除依靠作者的严肃认真和学术修养外,还 在于批评规范的遵守。如果我们的学者在进行学术批评时,按照学术惯例先将自己所要讨论的对象,进行认真限定,无疑将使学术批评和讨论更有目的性,这对学术研究的独创性也会 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