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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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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10:05:05 阅读:3507 来源:教务处

 

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省校开放教育学院,省校各教学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47号)和《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国开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31月至2025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学位〔20233号)的规定执行。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部分,其中:

(一)需要邮寄的纸质材料包括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一份,按学号升序排列);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3.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3)(一份);

4.《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4)(一份)。

5.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51份。

有关以上材料的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审核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附件6)。

(二)需要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各市级开放大学(学习中心)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教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及查重报告,二次提交的学生需上传PDF版论文修改说明。因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过线上进行,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否则按论文材料缺失处理,可能导致论文评审不通过


四、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相关要求

论文上传

10月12日- 10月20日

各办学单位将电子版学位论文、评审表扫描件及申请学位学生名单发送至学籍科工作邮箱:

xjk63638223@163.com

1.学位论文按“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专业名称无需包含专业方向;

2.评审表扫描件按“论文评审表_学号_姓名”格式命名,论文和评审表均无需区分教学点、 专业。

论文查重

10月21日-10月29日

省校整理汇总待查电子论文、各办学单位完成格式修正;省校进行查重初检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办学单位。

查重率不超过30%的,视为检测通过,论文不再进行任何内容方面的修改;查重率超30%、不高于50%的,按二次查重操作流程处理;查重率超50%,取消本学期学位申报资格。

材料上传

10月30日-11月10日

各办学单位将首次查重通过学生的电子版学位申报材料上传至教务平台;寄送学位申报材料纸质版到省校学籍科。

1.各办学单位组织学生修改查重

超标论文,重新发送至学籍科邮

箱并上传至教务平台。

2. 各办学单位上传查重通过学生电子材料至教务平台;组织首次查重超标学生修改学位论文。

查重

复检

11月11日-11月18日

省校组织各教学学院对二次查重的论文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论文进行二次查重;各办学单位更新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

1.参与二次查重的论文,须经论文指导教师和省校责任教师共同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查重。

2.查重复检不通过,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

上报终审

11月19日-

11月26日

省校完成教务平台学位初审并上报国开进行终审。

对于省校初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

问题,各办学单位需及时修正并

同步更新电子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办学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学位工作,认真审核学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表格信息须真实完整,保证申请材料规范有序,避免出现各类常见的基础性问题(附件7),省校将对出现此类问题比例较高或问题较严重的市(县)级开放大学进行通报或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二)2024年春季学期及之后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重复提交学位申请。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三)各办学单位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质量。

(四)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格式、查重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学位论文首次查重超50%,取消当学期学位申报资格。首次查重率超30%、不高于50%的,仍按照二次查重操作流程执行(附件8)。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学位与学籍管理科

联系人:贾礼远、夏秀

电话:0551-63638223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3号安徽远程教育大厦919


附件见工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