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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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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6:17:10 阅读:3735 来源:教务处

                                                  皖开大教〔2022〕52号


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汽车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省校各教学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2〕7号)和《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国开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的范围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统设必修总部考试课程,不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

(二)不同专业要求的语言考试有所区别,另外学生毕业后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的语言考试成绩也可用于申请学位。

1.非英语类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2.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提交的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一份,按学号升序排列);

2.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3.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3)(一份);

4.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4)(一式两份)。

有关以上材料的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审核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附件6)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各办学单位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教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因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过线上进行,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否则按论文材料缺失处理,可能导致论文评审不通过。

四、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相关要求

论文

上传

10月17日- 10月23日前

各办学单位将学位申报电子材料(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PDF扫描件、论文附件、论文修改说明)上传至教务平台

1.学位论文电子版按“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

2.如上传后内容有变动,应及时更新电子材料版本。上传时注意核对学生信息,不可错传他人材料。

省校

初审

10月24日-10月30日

省校整理汇总待查电子论文;完成查重初检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办学单位;上传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至教务平台。

查重率不超过30%的,视为检测通过;超过30%的,除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视为检测不通过。首次查重初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再进行任何内容方面的修改;以市校为单位寄送学位申报材料纸质版到省校学籍科。

省校

复审

10月31日-11月7日

对于初检不通过的学位材料,各办学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上传至教务平台。

参与二次查重的论文,须经论文指导教师和省校责任教师共同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查重。

11月8日-11月13日

省校对重新上传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复检,将结果反馈至各办学单位;教务平台更新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

1.查重复检不通过,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

2.各办学单位将学位平台上的学位论文更新至最终版;同时须将修改后的纸质论文寄送省校。

五、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各办学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学位工作,认真审核学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表格信息须真实完整,保证申请材料规范有序。表格关键信息不全、不规范、无盖章或无签字将予以退回。

(二)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被国开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5)。

(三)各办学单位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质量。

(四)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格式、查重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对于首次查重不通过,修改后待二次查重的论文,各办学单位应规范论文修改流程,制定修改标准,严禁粗暴降重,须严格检查修改后论文的格式,比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凡格式不正确,目录页码与实际页码不对应的,不予二次查重。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学位与学籍管理科

联系人:贾礼远、宋静静

电话:0551-63638223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3号安徽远程教育大厦919室

 

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4.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2022秋)


  附件.rar 

 

                                                    安徽开放大学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