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简介
王守仁(1472-1529年),字伯安,浙江余姚人,明代中叶著名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教育家、思想家。曾在越城(今绍兴)附近的阳明洞隐居修道,自号阳明子,别号阳明,世称阳明先生。
王守仁出生于士大夫家庭,自幼有“读书学圣贤”的志向,读书用功,熟读四书五经,为以后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1岁参加浙江乡试,考中举人;28岁考取进士,曾任刑部主事、兵部主事等。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因上疏援救戴铣等而得罪宦官刘瑾,被贬谪贵州龙场驿任驿丞,颠沛、流落而又安静的生活让他领悟了世间万物的关系,即龙场悟道。刘瑾被诛后,王守仁于正德五年(1510年)任吉安府庐陵县知县,次年迁南京刑部主事,后任南京鸿胪寺卿。正德十三年(1518年),王守仁举兵平定江西叛乱,不久即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受封“新建伯”。嘉靖六年(1527年)王守仁兼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采取“可抚则抚,可捕则捕”的两手策略,镇压少数民族起义,次年回师途中病死于南安舟中,终年56岁。死后谥号“文成”,从祀孔庙。
王守仁极为重视教育,从34岁起开始从事讲学活动,直至去世,前后历时23年。其中除6年(1522-1527年)是专门从事讲学之外,其余均是一面从政,一面讲学。他所到之处,讲学活动不断,并热心建书院,设社学,办学校,如开创龙冈书院、修建濂溪书院、阳明书院等。此外,他还不拘形式,随处讲学。由于他多年从事教育活动,对于明中叶以后书院的发展、讲学之风的兴起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正如沈德符在《野获编.畿辅》中所云:“王新建(即王守仁)以良知之学,行江浙两广间,而罗念庵、唐荆川诸公继之,于是东南景附,书院顿盛。”
王守仁是一位理学家,在学术思想上继承并发展了陆九渊的“心学”,提出“心即理”、“致良知”和“知行合一”说,这些学说也成为他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其学说以“反传统”的姿态出现,在明中叶以后广为流行,在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国家都有重要影响。王守仁的著作有《王文成公全书》38卷,关于儿童教育的论述,主要见于他任南赣巡抚时所作的《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和《教约》以及言论录《传习录》中。
二、论儿童教育的目的
“夫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王守仁指出,儿童教育的目的是“明人伦”。王守仁坚持了我国古代儒家教育的传统,把道德教育与修养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地位,认为培养学生形成优良的品德是学校中最重要的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也使学生的各种才能得到发展,日臻精熟。王守仁所要培养学生形成的优良品德,具体地说就是封建的伦理道德。所谓“人伦”,在王守仁看来,即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而已。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王守仁猛烈抨击当时在科举制度影响下的学校教育,认为当时的学校虽然仍以“明伦”名堂,但实际上由于受科举的影响,为了追逐“功利”,老师所教,学生所学,都已完全失去了“明人伦”的立学本意。由此可见,王守仁“明人伦”的儿童教育目的论,虽然并没有超出儒家思孟学派的一贯主张。然而,他在当时士人“皆驰骛于记诵辞章”,重功利而轻修养的社会风气中,重新强调自身道德修养的重要,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三、论儿童教育的内容
为了实现以上的教育目的,王守仁在儿童教育中设置多门课程,具体来说有“诗”、“ 礼”、“书”、“乐”等科目。这些课程内容丰富,和谐发展,比以经学独霸天下的单一科目教学要进步很多。
王守仁认为,“故凡诱之歌诗者,非但发起志意而已,亦所以泄其跳号呼啸于咏歌,宣其幽抑结滞于音节也;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讽之读书者,非但开其知觉而已,亦所以沉潜反复而存其心,抑扬讽诵以宣其志也。”意思是说诱之歌诗,不但能激发他们的意志,而且能使儿童的情感得到正当的宣泄,有助于帮助他们消除内心的忧郁和烦恼,使其“精神宣畅,心气和平”。导之以礼,不但能使儿童养成威严的仪容和仪表,而且通过“周旋揖让”、“拜起屈伸”等礼仪动作震荡其血脉,坚强其筋骨,也有利于儿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讽之读书,不但能增长儿童的知识,开发其智力,还可以通过反复体会和抑扬讽读存其心志,有利于培养儿童的道德观念和理想。在他看来,如果能通过上述这几方面的内容和途径对儿童进行教育,就可以收到“顺导其志意,调理其性情,潜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顽,日使之渐于礼义而不苦其难,入于中和而不知其故”的良好效果。
四、论儿童教育的原则
(一)顺导性情
王守仁揭露和批判传统的儿童教育不顾儿童的身心特点。“近世之训蒙稚者,日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鞭挞绳缚,若待拘囚。”指出当时从事儿童教育的老师,每天只是督促儿童读书习字,责备他们修身,但不知道用礼义来引导;想使他们聪明,但不知道用善德来培养。对待儿童不是用鞭打,就是用绳缚,就像对付囚犯一样。认为这种儿童教育的结果,只能引起儿童厌恶学习、憎恨教师与学校,导致儿童“视学舍如囹狱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而且会使儿童想方设法蒙骗老师,借故逃学,放肆地从事各种顽劣活动来达到嬉游的目的。久而久之,则“偷薄庸劣,日趋下流”,最终带来十分恶劣的教育后果,与施教者的愿望背道而驰。他认为这种教育不是教人为善,而是驱人为恶。总之,不顾儿童的身心特点,把他们当作小大人,束缚、压制儿童的个性,这是传统儿童教育的致命弱点。王守仁的揭露和批判可谓入木三分、切中时弊,在当时是很难得的。
王守仁在揭露和批判传统儿童教育的同时,已充分认识到儿童“乐嬉游”的心理特点,强调教育应使儿童“舒畅之”,即顺应儿童的性情,使其自然发展。他指出:“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他认为儿童性情好动,总是喜欢嬉戏玩耍,而害怕受到拘束和禁锢,就像草木刚刚发芽,顺其自然就会使它长得枝叶茂盛,摧挠它就会使它很快衰败枯萎。因此对儿童进行教育,就像栽培花木一样,必须注意顺导儿童性情,才能使其身心健康发展。正如他所指出的:“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沾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只有顺应儿童的身心特点去教育,才能使他们趋向鼓舞,中心喜悦,这样进步自然不会停止,就像春风滋润草木花卉,没有不生机勃发的,自然而然的一天天长大;反之,则如同遭遇冰霜的花木,“生意萧索,日就枯槁”。
王守仁把儿童好动喜乐的天性视为教育儿童的基础和基本原则,提出根据儿童喜好教给他们乐于学习的东西,使之不断进取。这其中寓含了卢梭的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科学不发达的时代,他能认识到教育要适应儿童的自然发展是难能可贵的,反映了他教育思想的自然主义倾向。
(二)循序渐进
王守仁认为,儿童时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对儿童进行教育必须注意“从本原上用力,渐渐盈科而进。”强调了循序渐进、量力施教的重要性。在他看来,任何人的认识水平都有一个由婴儿到成人的发展过程,譬如“婴儿在母腹时只是纯气,有何知识?出胎后方始能啼,既后能笑,又既而后能识认其父母兄弟,又既而能立能行,能持能负,卒乃天下之事无不可能。”教育者必须根据儿童这种“精气日足,筋力日强,聪明日开”——精神、身体、智慧的成长过程,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不可躐等。
王守仁把这种循序渐进、量力施教的思想概括为“随人分限所及”。他说:“我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教育儿童,也要照顾儿童的实际能力,儿童良知发展到何等水平,教学就只能进行到什么水平。比如树刚萌芽,只能用少量的水去浇灌;萌芽再长,便又加水。“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浸坏他了”。同样,如果不顾及儿童的接受能力,将大量高深的知识灌输给他们,就像用一桶水倾注在幼芽上把它浸坏一样,对儿童毫无益处。
同时,王守仁还认为对儿童的知识教育不求其多,但要精,要让儿童自己去消化理解,达到自得之美。他说:“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可授以一百字,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在他看来,如果教学内容过多,要求过量,超出儿童的接受能力,不仅会加重儿童的负担,而且也会影响儿童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如同饮食过度会影响消化一样。他说:“凡饮食只是要养我身,食了要消化,若徒蓄积在肚里,便成痞了,如何长得肌肤。后世学者,博学多识,留滞胸中,皆伤食之病也”。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反对教育的水平落后于儿童的认知能力,犹如对能奔走千里的壮汉,不应要求他在“庭院之间学步趋”;同样,对一个已经能在庭院行走的儿童也不应再要求他“扶墙傍壁而渐学起步移步”,否则是极不合理并且也是会压抑儿童发展的。
(三)因材施教
封建传统教育无视儿童发展的个别差异性,采用千篇一律的教育方法,不仅挫伤了儿童学习的积极性,更压抑了儿童个性的发展。王守仁认为:“人的资质不同,施教不可躐等,中人以下的人,便与他说性、说命,他也不省得也,须慢慢琢磨他起来。”因此教育者对儿童施教,不仅要考虑儿童认识发展水平的共性特征,而且还要注意儿童个体发展水平的差异,要针对每个人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就像良医之治病,对症下药。他说:“圣贤教人如医用药,皆因病立方,随其病之虚实、强弱、寒热、内外而斟酌、加减、调理、补泄之,要在去病,初无定说。若拘执一方……守为成训,他日误己误人,某之罪过可复追赎乎?”要做好因材施教,就必须从每个儿童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实事求是。
王守仁认为,因材施教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各成其材”。他说:“因人而施之,教也,各成其材矣,而同归于善。”他认为每个儿童都有其长处,教育者如能就其长处加以培养,就可以使他们某一方面的才能得到发展。他举例说:譬如有三人习射,“一能步箭,一能马箭,一能远箭,射得到俱谓之有力,中处,仅可谓之巧;但步不能马,马不能远,各有所长,便是才力分限有不同处。”这是就才能而言。针对儿童性格方面的不同,他也要求教师应根据儿童各自的特性,采取不同方法,分别予以适当的陶冶,各成其长。他说:“圣人教人,不是个束缚他通做一般,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便从狷处成就他。人之才气,如何同得?”
王守仁的因材施教,各成其材的思想,承认了发展个性的必要性,对传统教育抹煞儿童个性的存在,以一个模式培养儿童的教育方法可以说是一个有力的批判,同时也体现了他思想的进步意义。
(四)全面诱导
王守仁认为,对儿童进行教育的内容和途径应当是多方面的。他说:“教人为学,不可执一偏”,不可仅仅进行某一方面的教育而使其过于狭窄。为此他对教育者提出了通过习礼、歌诗和读书对儿童进行全面诱导的要求,并对习礼、歌诗和读书的教育意义和作用分别作了说明,以期儿童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为全面贯彻他关于儿童教育的目的、内容和原则,能够有条理、有步骤地进行多方面的教育,王守仁在《社学教条》中制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日课表,规定“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次复诵书讲书,次歌诗。凡习礼歌诗之类,皆所以常存童子之心,使其乐习不倦,而无暇及于邪僻。”这样的课程安排,第一,内容全面。除了读书、习礼、歌诗之外还增加了考德和课仿;第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课程安排在顺序上注意到了动静交错,张弛结合,符合儿童的身心特点;第三,每一个环节都在教师指导下紧凑有序地进行,使学生“无暇及于邪僻”,但同时他又强调要使儿童在愉悦的心境下学习,使其“乐习不倦”。王守仁从儿童的身心特点出发论述了儿童教育的原则,突破了传统儿童教育的观念,大大丰富了我国古代儿童教育思想。
王守仁关于儿童教育的论述,是其整个教育思想的精华,虽其目的是为了向儿童灌输封建伦理道德,即所谓“今教童子,惟当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但他反对“小大人式”的传统儿童教育方法和粗暴的体罚等教育手段,不仅当时在反对传统教育方面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符合儿童教育的规律,与近代进步的教育学说有较多吻合的地方。尤其是他要求顺应儿童性情,根据儿童的接受能力施教的“自然教育论”思想的提出,比西方最早表达自然教育思想的名著——法国卢梭《爱弥儿》的出版时间(1762年)早了200多年,实属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