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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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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12-16 04:32:07 阅读:3720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为加强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和适应远程开放教育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在学院范围内遴选优秀骨干教师担任教学和科研导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传帮带,以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二、指导对象

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

三、导师的选聘及职责

(一)教学导师

任职条件: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学术水平,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与指导对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工作职责:

1.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国开学习网、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等教学平台;

2.安排指导对象参与课程管理,通过听评课、集体备课、磨课以及参加教学竞赛等活动,从教育教学各环节对指导对象进行系统指导;

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指导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提升。

(二)科研导师

任职条件: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与指导对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工作职责:

1.指导青年教师凝练科研方向、制定科研计划,并督促实施;

2.将指导对象纳入自己的科研团队,通过科研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

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指导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科研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提升。

(三)导师的聘期

教学导师、科研导师聘期均为1年。

四、其他事项

指导期满,青年教师应对自己教学、科研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青年教师参加并通过学院新开课试讲考核后方可安排独立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