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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放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开课、开新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15 02:44:55 阅读:5589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证全省直播课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现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新开课

新开课是指任课教师第一次讲授学院已开出过的课程。新开课教师所讲授课程应为已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

(一)新开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新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已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新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学位或助教以上职称,应对所开课程及相关知识进行过系统的专业学习。
   3.新开课教师应全面掌握拟讲授课程的内容,在开课前根据课程大纲完成至少2/3以上的教案(或讲义),剩余1/3教案(或讲义)应在开课三周内完成。
   4.新开课教师应经过试讲程序并获得通过。试讲由学院在直播课开课前统一组织实施。学院成立试讲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试讲应有书面记录,试讲工作小组应对试讲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二)新开课的审核办法

 1.新开课教师于排课前向所在系提交《安徽开放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课程讲稿,各系严格按照新开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和组织申请试讲。

 2.各系对审核通过的教师按规定安排教学任务。
  二、开新课

开新课是指任课教师讲授学校从未开设过的课程。开新课教师所讲授课程可以为经济与管理学院有需要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
  (一)参与开新课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开新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助教以上职称,应对所开课程及相关知识进行过系统的专业学习。

2.开新课教师原则上必须系统讲授过一门专业课,且教学效果良好。

3.教师开新课前应全面掌握拟讲授课程的内容,并在接受审核前制订出教学大纲,完成2/3以上的教案(或讲义),并经所在系检查认定合格。

4.开新课教师应经过试讲程序并获得通过。试讲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学院成立试讲工作小组,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试讲应有书面记录,试讲工作小组应对试讲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二)开新课的审核办法

1.开新课教师于教学计划修订前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教学大纲和课程讲稿等,学院严格按照开新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和组织试讲,在《申请表》中写明审核意见。

2.学院对审核通过的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并按规定安排教学任务。

  三、新开课、开新课的质量监控
 开课教师所在系应在学期教学检查、听课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加强对新开课和开新课的监督检查。

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内容均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修订课程大纲。课程内容与原来已开出的各门课程内容有60%以上不同的,才视为开新课,仅课程名称变更或课程内容仅为原来一门课程或几门课程的简单修改、补充、分解的,不视为开新课。


附件:安徽开放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doc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